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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办理动产抵押登记须知

信息来源于:钟祥在线 发布时间:2013/10/30
请在填写登记书前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及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须使用标准A4纸张、打印机打印(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登记书(登记一式四联,不得复印)。
二、当事人申请动产抵押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四、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
(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
(四)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营为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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