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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二胎新政策2013

信息来源于:钟祥在线 发布时间:2013/12/9
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本周二(11月19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正式对外公布,目前,湖北省并没有正式二胎政策出台。
  在该项政策的具体实施上,只要申请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
  而如果申请生育二胎的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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